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行政处罚的通报
2026年7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一案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全部违法行为,退还相关经营者被违规占用的资金,没收其在违法行为实施期间获取的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罚没款项合计人民币51.79亿元。
该案系我国在线旅游服务领域反垄断执法的标志性案件。2026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根据相关线索,依法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启动反垄断立案调查。调查过程中,执法机构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对当事人近五年的经营数据、合作协议、后台操作记录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多次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组织专家开展论证,最终查明:自2020年以来,携程集团有限公司在国内在线酒店预订平台服务市场具备市场支配地位,且利用该地位实施了多项排除、限制竞争的违法行为。
经查实的违法行为主要分为两类:一是通过“特牌”合作模式,以流量优先展示、搜索排名倾斜为激励手段,要求合作酒店签订独家合作协议,限制酒店在其他竞争性在线旅游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对不配合的酒店采取限流、降权、下架等惩戒措施;二是针对“金牌”“无牌”合作酒店,强制要求其承诺在携程平台提供“全网最低价”,通过平台内置的“调价助手”工具直接干预酒店自主定价,对未按要求调整价格的酒店采取扣除保证金、限制曝光量等处罚措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了在线旅游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抬高了中小酒店的经营成本,也间接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在调查期间的配合整改情况,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携程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实施独家合作和低价限定行为,退还违规收取的酒店订单储备金共计1.22亿元,没收2020年至2025年期间的违法所得16.58亿元,并处以当事人2025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469.58亿元7.5%的罚款,计35.21亿元,以上罚没款项合计51.79亿元。
市场监管总局强调,将持续深化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常态化开展竞争执法,督促平台企业合规经营,推动在线旅游行业从无序的价格内卷转向以服务质量为核心的良性竞争,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公平权益,保障平台经济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携程集团有限公司已发布声明,表示诚恳接受、坚决服从行政处罚决定,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全部整改措施,全面清理违规合作条款,优化平台经营规则,向社会公开整改进展并接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