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2024年9月28日下午,在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发出了全市第一张市区联合的“跨区通用”房票,标志着广州房票“跨区通用”进入实质性阶段具有里程碑意义。
从“天河区”到“荔湾区”“黄埔区”,广州“房票”制度落地以来首次在实践层面实现“跨区通用”。
目前各区已发放的房票均在本区内使用,已实施的项目尚未实现房票跨区通用。虽然《实施方案》已明确房票可在全市范围内购房,房票系统也支持房票跨区使用,但在实操过程中,一方面为便于房源管理,确保房票使用和兑付,区在制定实施细则和选取试点项目时,均限定房票在本区内使用,例如南沙区在房票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房票仅限于本区内使用。另一方面根据区对原权属人的意愿摸查,原权属人更倾向于在原被征收房屋附近选择楼盘购买新房,跨区使用房票的意愿普遍较低,例如在已试点发放房票的荔湾区、黄埔区,区根据被征收人的前期意愿摸查情况,定向邀请开发商入库,因此荔湾区首批5个房源楼盘、黄埔区公布的17个房源楼盘均在本区范围内。
下一步,广州将持续发力,坚持群众需求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房源超市,在更多土地储备和做地项目中增加房票安置方式,推动房票全市跨区通用,全力打造一线城市拆迁安置样板。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