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等多所高校明确规定,有吸烟等消费型不良嗜好的学生将被取消学费减免资格,该政策在2026年9月引发广泛热议。
相关政策细节
- 核心规则:四川大学2026-2027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通知明确,有吸烟、酗酒、沉迷网络等消费型不良嗜好者,直接取消学费减免资格。
- 政策背景:这条规定并非2026年新增,四川大学早在2016年的《学费减免实施办法(试行)》中就已写入该条款,后续多次政策修订都保留了这一审核标准。
- 覆盖院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将吸烟行为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否决项,有吸烟行为的学生不予认定为困难生;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也规定,有嗜烟行为的学生无法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政策面向群体
该学费减免政策仅面向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中因特殊原因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申请前提是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日常作风生活节俭。
符合申请门槛的学生包括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孤儿、父母为一级残疾、学生本人四级以上残疾等特定群体。
公众讨论焦点
- 多数网友支持该规定,认为学费减免是帮扶真正困难学生的公益资源,吸烟属于非必要额外消费,受助学生理应保持节俭,避免助学资源被滥用。
- 也有部分观点提出,家庭经济状况应完全以客观经济条件判定,直接将吸烟这一个人生活习惯和资助资格挂钩,存在“一刀切”的争议空间。
